隔壁的噪音像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凌迟。

        每天深夜,左边那对男nV廉价床架的「吱呀」声,便会准时穿透薄薄的木板墙,规律得像是在报时。而右边房里那个年轻小伙子,则几乎把这栋顶楼加盖当成了网咖,打游戏时撕裂般的脏话咆哮「g!中路啦!你是会不会玩?」总是在凌晨三、四点毫无预警地炸开,震得天花板的轻钢架簌簌作响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栋连呼x1都显得拥挤的铁皮屋里,每个人都在用最低俗、最喧嚣的方式证明自己还活着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这间六坪大的房间是个Si角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晚晚始终没有想起这个人到底是谁。

        高烧退去後的三天里,她的记忆依旧是一片大火过後的焦黑废墟。任凭她怎麽在脑海中搜刮「郑筑芳」这三个字,能抓到的,也只有九年前那些模糊的高档钢琴琴键、维也纳的雪,以及後来长达九个月、在市民大道天桥下被雨水与废气浸透的麻木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想不起来。她不记得自己在哪里见过这张JiNg致却Y沉的脸,更不知道自己曾几何时,用怎样高傲的姿态去践踏过这个nV人的尊严。

        b起失忆的恐慌,此时更让宋晚晚感到窒息的,是郑筑芳的动机。

        流浪汉的直觉往往像濒Si的野兽一样敏兽——在底层社会里,没有任何无缘无故的施舍。市民大道上的野狗会为了半块面包咬碎同伴的喉咙;天桥底下的流浪汉会为了抢占一个避风的纸箱把人推下车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郑筑芳是为了什麽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说恨她、想折磨她,这三天里,郑筑芳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她。每天清晨出门、深夜归来,郑筑芳看她的眼神确实充满了嫌恶与戾气,但那种嫌恶更像是在看一堆丢不掉的医疗废弃物,而不是一个可以用来泄愤的沙包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